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(miàn)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四次會議上強調: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,要着眼于完善公安執法權力運行機制,構建完備的執法制度體系、規範的執法辦案體系、系統的執法管理體系、 實戰的執法培訓體系、有力的執法保障體系,實現執法隊伍專業化、執法行爲标準化、執法管理系統化、執法流程信息化,保障執法質量和執法公信力不斷提高。要增強執法主體依法履職能(néng)力,樹立執法爲民理念,嚴格執法監督,解決執法突出問題。